5月25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立法调研长治座谈会在长治市滨湖文旅服务中心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瑞贺一行进行了调研活动。山西省、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长治市律协会长段宏坤、副会长兼秘书长郭起宏代表市律协参加了会议。申慧芳副会长以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身份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介绍了《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修正背景和主要内容,参会人员结合调研提纲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段宏坤在发言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发布后,长治市律协认真组织律师进行了学习研究,认为该修正案草案能够顺应时代、顺应发展,在涉外诉讼、审判程序等多处进行了修正,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及让老百姓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为民思想。他还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涉外诉讼中消费者管辖协议的效力、属性,四级法院审级定位职能改革、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程序、司法技术人员参与诉讼规则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郭起宏对诉调对接在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提高调解效率、规范调解程序等提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