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律师协会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刘冠兵、巡回法庭法官梁赞国、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局长葛郅博、信访局、立案厅、审监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省律协副秘书长余浩、会员部副主任李伟峰,部分参与值班的律师代表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刘冠兵主任首先介绍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让各位参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畅所欲言。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陈奇、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李万忠等律师先后围绕律师查阅案卷、建立疑难案件专家研讨小组、申诉案件意见出具、值班律师日常管理及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律协余浩副秘书长对结合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首先要重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阅卷权,即是对四巡负责,也是对律师个人的负责。其次,针对实践中,律师对代理申诉案件代理不积极的问题,应当考虑与法律援助制度结合,对申诉案件有疑问的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该律师参与申诉代理,阅卷后向四巡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立案庭、审监庭负责人就律师提出来的问题做了一一解答。
最后刘冠兵主任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广大律师参与值班,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让申诉人息访罢诉, 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积极参与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工作的律师表示感谢。下一步第四巡回法庭将结合座谈会上律师提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刑事申诉律师代理工作有关的机制和服务保障措施,为律师更好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