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民政部发布表彰决定,授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其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及天津市律师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获此殊荣。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民发〔2025〕65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全面加强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社会组织走稳走好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治理能力持续增强,功能作用全方位彰显。广大社会组织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勇担使命,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彰显价值,在繁荣社会事业中倾情奉献,在创新基层治理中积极作为,在推动科技创新中攻坚克难,在助力民生改善中践行初心,已经成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其积极贡献和显著成效获得了党和政府的高度认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的担当精神与正能量,激励全国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奋发有为、再立新功,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决定,授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286个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珍惜荣誉、砥砺前行,在党建引领、内部治理、专业服务、诚信自律、担当奉献等方面始终走在前、作表率,持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以受表彰的先进组织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履行社会责任,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加主动地融入大局、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民政部
2025年12月15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1985年7月25日中央书记处第221次会议决定成立,在司法部指导下进行工作。1986年7月5日,第一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是全国性的律师自律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团结带领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