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做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反映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推进工作发展的体会收获和具体举措,形成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我们策划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司法行政微访谈”节目,今天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

问题一:请您谈谈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和感受。
姜杉: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后,司法部党组迅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战略谋划和全面部署,认真学习后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对党、国家和人民事业的未来更加充满信心。一是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十五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砥砺奋斗。二是增强贯彻落实《建议》确立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指导思想和六项原则上来,坚定把牢政府立法的方向和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围绕《建议》提出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守正创新、积极谋划,将其及时转化为政府立法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十五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效制度支撑。
问题二:请您谈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
姜杉:司法部立法二局主要承担经济领域政府立法工作。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为经济立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标对表“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把牢经济立法的“方向盘”,提升经济立法的“含金量”,实现经济立法的“加速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经济立法应当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法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确保经济立法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二是围绕《建议》提出的经济领域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确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立法重点。积极推进国家发展规划法、对外贸易法、招标投标法、电信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卫星导航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持续加强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三是加强立法快速响应。按照司法部党组要求,近年来立法二局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修法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这些立法内容高度聚焦,周期大大缩短,出台后各方面反响很好。“十五五”时期我们要不断完善这一立法模式,加强立法快速响应,更好地及时满足企业和社会对法制保障的需求。四是改进调查研究。立法审查要按照部党组要求,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将立法和普法结合起来,使立法审查成为一个汇集众智、凝聚共识、普及法律的过程。这其中尤其要注重更加有效听取基层群众、一线干部职工和企业的意见,使立法更好地问计于民、问计于企,走好立法的群众路线。五是注重总结提炼。要不断加强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之间、司法行政系统央地之间的交流互鉴,及时总结政府立法规律,把握发展趋势,研究共性问题,提炼技术规范,不断提高立法质效,切实维护法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