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已正式施行,这是自1986年颁布以来最全面、最深刻的一次修订,标志着中国矿业进入强安全、促绿色、重市场、严监管的新时代。刚刚闭幕的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十次会议,再一次吹响“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上迈出新步伐”的集结号。为助力我省广大律师发挥专业优势,聚焦能源转型,全面提升服务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政治自觉、专业水平、服务能力,省律协拟举办“《矿产资源法》实施与山西矿业转型发展”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8月30日 下午13:50—14:20
会议时间:8月30日 下午14:30—18:30
会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学府办公区综合楼五层会议室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山西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山西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山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
三、参会人员
1.省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2.全省致力于环境资源与能源法领域的律师。
四、主要内容
主题发言
主题一:新矿法核心变革与立法导向
演讲人:刘竹梅,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主题二:矿业权市场化改革与矿业监管
演讲人:连碧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主题三: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
演讲人: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自然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特聘教授。
五、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于8月28日下午18:00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本次会议将控制人数(200人以内)。

六、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报名成功后不得请假,未报名者不予接纳。已报名参会的律师,如驾驶车辆请从省司法厅西门进(出),有序停放在地面停车场;如从东门驶入,需停在智能停车楼并自行支付停车费;
2.会议期间注意安全,爱惜会场物品,会场禁止吸烟;
3.参会期间与会人员未经授课老师允许,不得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课程等相关内容的视频影像资料。
报名联系人:逯 尧 15103511848
白小艳 15600600268
会务联系人:白小艳 15600600268
山西省律师协会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