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进一步提升运城市律师服务“三农”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近日,由运城市律师行业党委、运城市律师协会主办、市律协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和民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培训,在运城市委党校顺利举办。运城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贾志凌出席培训并讲话;市律协监事长赵建宏,市律协副会长潘敏英、王宏波,市律协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主任魏朝辉,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郡,诉讼、仲裁委员会主任柴旭霞及全市律师共170余人参加培训。
会议由魏朝辉、马郡主持。
课前,运城市律协分管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的副会长潘敏英在开课仪式上致辞。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调研员荆世星担任授课讲师,深入讲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荆世星法学理论知识深厚、实践经验丰富,他系统阐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我国“三农”经济的重要意义及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区别,重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征、职能及登记;成员的权利及身份的确认、退出及丧失;机构、议事规则和法律责任等三个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行了讲解,并从实践角度出发,为律师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时应着重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次培训现场气氛热烈,课间休息时,与会律师们就实际业务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向荆世星积极提问、互动交流,荆世星针对律师们提出的困惑和问题,逐一给予了专业、细致的解答。与会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也为广大律师在今后办案过程中提供了法律指导与方向引领。
培训结束后,贾志凌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总结发言,他代表律协对荆世星的精彩讲课表示感谢,并表示此次讲课老师讲得好、课题选得好、学员学得好,同时对广大律师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学习能力和运用能力,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积极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顾问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律师力量;三是要持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执行效果,为运城市“三农”经济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