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相关通知精神,规范司法文书格式,提升诉讼服务质效,7 月 13 日上午,山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走进律所专业交流系列活动 —— 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调研活动在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晋城市律师协会、山西省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指导工作委员会、山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晋城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共同承办。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沁萍,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杨娜,泽州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刚,山西省律师协会业指委主任梁淼,山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副主任,晋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完中、杨峰,晋城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部分委员,还有部分律所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由山西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晋城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郭斌华主持。

活动围绕“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调研” 这一主题展开。在调研过程中,参会人员深入交流了我省律师在撰写起诉状、答辩状(特别是民商事领域)时的通用结构、关键要素、写作风格,同时指出了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汇总了在文书撰写中遇到的痛点、难点,以及他们对示范文本的迫切需求。大家围绕 “要素式” 文书的核心构成、标准化水平、灵活性界限等核心议题展开了热烈且深入的研讨,形成了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共识。
此次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调研活动在北京盈科(晋城)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为规范律师诉讼文书写作,增强法律文书清晰度、针对性与专业性,降低沟通成本,提升律师执业形象,凝聚行业共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倡议全省各市律师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及时收集当事人及律师在运用示范文本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各所属上级组织和部门,以便优化完善。今后,本所也将持续参与此类专业交流活动,为推动律师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