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十二)吕梁市文水县整合资源力量构建社区矫正“八大维度”共治格局
发表时间:2025-07-09
来源:山西司法

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文水县司法局通过强化统筹、联合行动、打通壁垒,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八大维度”协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司法行政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有力保障了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正确执行。

党委领导,联席会议“强统筹”

建立“1+N”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通过组织召开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卫健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调查评估、确定执行地、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收监执行等执法难题。

法司联合,审矫衔接“提质效”

建立特殊案件协同处置流程,针对未经调查评估、经常居住地难以认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存在争议、社区或家属不愿配合监管等案件,由县法院、司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实地走访核查,多方协调动员,依法推进符合法定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矫。

检司联合,法律监督“促规范”

通过日常法律监督、巡回交叉检察等方式将检察监督嵌入社区矫正“全流程”,社区矫正机构对检察院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同向发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警司联合,警矫衔接“保安全”

加强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同步对接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快速核查调查评估对象相关信息。司法所与派出所“所所对接”,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重点管理的范围,对高风险社区矫正对象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乡镇助力,基层治理“强根基”  

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评范畴,由乡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责任共担。建立联动帮扶机制,对残疾、贫困等特殊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由乡镇党委、政府启动快速救助程序,形成“司法预警—乡镇响应—民生兜底”的精准帮扶闭环。

村(居)协助,协同照亮“回归路”

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调查评估中,通过组织召开由相关村(居)委干部、邻居、网格员、调解员、治保员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全面高效便捷了解调查评估对象的真实情况。在矫正过程中,由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监管教育帮扶工作。

部门协作,靶向施策“解难题” 

积极协调卫健部门,将属地医疗机构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体系,通过严格病情复查、定期病情评估,动态调整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确保规范执法。对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协调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解决医疗费用。

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共治“暖人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通过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常态化组织普法宣传、敬老爱幼、环境维护、爱心助考等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省律师协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