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7日,由山西省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与民革太原市委会、山西省法学会城乡管理法治研究会、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民革太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太原市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研讨会于在太原举行。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振华,太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科科长王萍,民革太原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徐志英,民革太原市委会组织部长王东钊,山西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孙晓红,山西省法学会城乡管理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太原市委党校段丽霞,山西省法学会城乡管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太原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郭宏伟,太原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纪木春,民革太原市中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夏彬及相关方理事、委员、代表等共计40余人参会。

首先,徐志英代表主办方致辞,强调了修订《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现行条例在诸多方面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建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优化业主自治机制,适当降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组建、召开的门槛;规范物业服务与收费,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强化公共设施管理与维修资金使用,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的权属、管理责任和维修养护标准等。

在研讨环节,来自太原、晋中、忻州、长治等地的人大立法工作人员、法学教授、行业专家、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等特邀嘉宾从行业角度对修订草案进行了深入剖析,针对草案中的法律条款,就其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专家们特别强调,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要注重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出现法律冲突,确保条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共同为《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完善出谋划策。

来自物业管理行业的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指出了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面临的困境。部分代表提到,物业服务企业运营艰难,服务质量也难以保障。同时,他们希望修订后的条例能够更加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为行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业主代表们也积极发言,表达了他们对物业管理的期望和诉求。希望条例能够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行,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等。同时,业主代表们呼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会议最后,郭宏伟进行总结发言,他说,“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感谢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位嘉宾地精彩分享,对于物业领域存在的痛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将进一步收集资料和充分论证并及时提交修改意见。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将为《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和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体现了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本次研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积极推进条例的修订工作,使其更加切合山西省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构建和谐有序的物业管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更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此次研讨会是我省律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助力山西省物业行业规范发展并为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