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律师风采 | 履职尽责 为民代言(三)
发表时间:2025-03-14
来源:山西律协

山西律师风采 | 履职尽责 为民代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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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杏梅    中共党员

山西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2003年,作为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周杏梅律师首次提出《山西省房屋登记条例》草案并获列为大会一号议案。她深刻认识到,作为法律从业者,既要具备专业知识优势,又肩负着双向沟通的重要职责,这样既能将法律专业意见融入立法进程,又能有效传达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与普通民众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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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召开的省人大会上,周杏梅系统提交了十项议案建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提案是关于引进"胖东来"商业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她认为,尽管山西省在农产品资源禀赋、地域文化特色等方面较之河南省存在比较优势,但若能借鉴河南企业在品牌运营、市场拓展方面的成熟经验,结合本土特色产品进行全产业链升级,必将极大提升晋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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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杏梅强调:"精神品质的传承与创新是产业发展的核心动能"。她通过对比分析指出,河南商业的成功不仅源于成熟的商业模式,更得益于其"诚信为本、精益求精"的经营理念。因此建议通过建立跨省交流机制,重点培育山西老陈醋、平遥牛肉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工匠精神,将传统文化底蕴转化为现代市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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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执业律师,她始终践行"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理念。在山西省两会期间,除提交产业振兴相关提案外,还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专业领域提出了系统性建议,展现了新时代法律从业者在经济转型中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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