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厅部署19条具体措施 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发表时间:2026-10-14
来源:山西司法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定》,省司法厅党委制定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决定>的具体措施》,统筹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聚焦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法治供给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基层实践主题活动。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推动落实《法治山西建设行动计划(2026-2030年)》,开展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情况法治督察,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加大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严格审慎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做好重大决策法治问题研究论证。精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深化“两违四乱”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推行“晋企码”扫码入企机制,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发挥“全省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作用,统筹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为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优化高水平法律服务供给,推广知识产权公证、商业秘密在线保护等新型业务,引导仲裁机构围绕知识产权、金融、建设工程、物业管理等民商事领域培育发展优势专业,推动设立商事调解中心。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培育,制定律师、公证服务涉外企业工作指南(手册),试点开展“公证+认证”线上一体联办,持续推动大同国际仲裁院建设。

二、聚焦保障高水平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化解、有序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健全“调解+复议”“调解+律师”“调解+公证”等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统筹协调行政执法部门案前、案中参与调解,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作用,均衡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深化“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全省通办”,做强“晋援尽援”法律援助品牌,确保困难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深入实施“九五”普法规划,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健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持续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涉黑涉恶类罪犯收押监管改造,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大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帮教衔接、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五项工作,构建罪犯“晋心矫正”分级分类矫治矩阵,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提升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建设高素质队伍,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完善经常性查改政绩观偏差问题机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开展“严纪律 强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排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健全完善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业务实训,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一县一所一标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做优建强县城、城区、中心集镇司法所,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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